关于2019年度年终结账工作安排的通知
各学院、部、处、室、直属单位:
根据教育部及学校2019年末财务决算工作安排,以及教育部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,现将我校2019年度年终结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本年度财务年终结账日期为2019年12月20日。各类报销、银行支票签发、银行转账、酬金进卡、各仓库及校内转账、一卡通结算业务等截至2019年12月20日;
2、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按照预算批复,务必加快预算执行,并于年终结账前执行完成,包括暂借款核销完成;
3、针对仍未核销的暂借款,务必请经费负责人抓紧落实核销,对屡次催讨仍
核销的项目或经费负责人,财务处将按照《东华大学大学债权债务管理办法》(东华财〔2014〕22号)及学校有关要求执行;
4、从财务处领用的各类纸质财政票据(非税、往来、捐赠),无论是否使用,均需于年终结账前全部缴回财务处进行核销,次年可按照规定重新领用;
5、横向科研预开票截至2019年11月30日,11月30日之后必须经费到账后方可办理发票开具业务;请已预开票而款项仍未到账的科研项目负责人尽快催收科研款项,并于2019年12月20日前办理销账;
6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预开票截至2019年11月30日,11月30日之后必须经费到账后方可办理票据开具业务。请已预开收据而款项仍未到的经办人员尽快催收相关款项,并于2019年12月20日前办理销账。
特此通知。
友情提醒:
1、自11月1日起,年底报销进入高峰期,请各单位根据2019年经费使用计划,严格依据预算开支范围,合理安排经费支出进度,加快经费使用报销。
2、由学生支出的小额实验材料费、活动费优先报销。
3、科研项目经费已到学校的,发票开具截至2019年12月25日。
4、2019年12月20日前申请的预约报销单未打印交至财务处的,系统将批量取消作废。
东华大学财务处
2019年11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