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在校学生学费、住宿费等收费项目试行财政电子票据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10-25浏览次数:3390

关于东华大学在校学生学费、住宿费等收费项目

试行财政电子票据的通知

根据财政部《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》(财综〔2018〕62 号)及《财政部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》(财综〔2018〕72 号)文件要求,我校正式开始试行财政票据电子化,所有在校学生(暂不含继续教育学院、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学生)2019年8月30日0点后缴纳的学费、住宿费、代收一卡通充值费(仅限新生)不再开具纸质票据,如需报销,可将电子票据打印在A4纸上作为报销凭证。电子票据的获取方式如下:

一、申请电子票据

1、登录东华大学网上收费平台(epay.dhu.edu.cn),点击“付款记录查询”。

2、找到需要开具电子票据的付款记录,点击“已支付”。

3、请按照提示准确登记个人手机号码和邮箱地址。完成信息登记后,财政部会在3个工作日内将所生成的电子票据信息发送给学生。

二、查看电子票据

1、通过邮箱接收并查看电子票据

通过电子邮箱czpj@mof.gov.cn将电子票据发送至每位学生,学生只需登录在申请电子票据时预留的个人邮箱即可查看、下载。受网络因素影响,存在部分学生无法通过电子邮件接收电子票据信息的可能,届时可通过网上收费平台查看电子票据。

2通过网上收费平台查看电子票据

待电子票据生成后,学生再次登录网上收费平台,同样点击“付款记录查询”→找到相应“已支付”记录→点击“电子票据”中对应票据号码,可查看或保存PNG格式的电子票据图片。

三、查验电子票据

登录财政部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(pjcy.mof.gov.cn),可查看票据查验明细。

 

联系我们: 021-67792147、67792903林老师、沈老师

 

附件:关于申请、查看和查验财政电子票据的操作指南.pdf

 

 

东华大学财务处

2019年10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