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部、处、室、直属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意见》(教财【2018】6号)文件要求,根据《东华大学债权债务管理办法》,学校将对往来款项(暂付款、暂存款)进行清理。
1、本次清理的暂付款为截至2018年8月31日在学校财务处预支未报的各类款项,包括工程款及修缮费、仪器设备及材料购置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版面费、备用金等。欠款情况可登陆财务管理平台查询,欠款清单已整理发送至学院(部门)办公室。
2、本次清理的暂存款为截至2018年9月30日学校财务处已收到但尚未确认收入的各类款项,包括科研经费、市专项经费、学费、办班收入、房租等。到款情况可登陆财务管理平台查询。
3、本次往来款项清理工作截至2018年10月31日,请相关责任人及时办理暂付款和暂存款核销事宜。对逾期未办理暂借款和暂存款核销业务的,将根据《东华大学债权债务管理办法》和学校意见采取强制措施。
4、由于特殊原因暂不能核销的往来款,需要在2018年10月30日之前由责任人向财务处提交学院(部门)审批后的书面说明、还款计划报告、并提供相关材料。
5、借款人为暂借款核销业务主要责任人,项目负责人需督促办理;部门负责人、项目申请人为暂存款核销业务主要责任人,相关业务部门需协助办理。
6、对暂借款核销业务:发票金额和借款金额一致的请至行政楼157室赵勤、邓苓处办理;发票金额和借款金额不一致的请至行政楼137室高晓婷处办理;对暂存款核销业务请至行政楼151室张昱处办理。联系电话:67792305.
望各学院、部门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、经办人高度重视,切实做好此项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财务处
2018年10月17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