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同学:
根据《市教委、市发改委、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委财〔2020〕44号)的相关规定,经学校研究决定,我校按照“据实发生,分类执行”原则收取住宿费(一学年按9个月计算)。具体如下:
留校的学生,学校按标准向同学计收住宿费;
未返校的学生,不计收本学期住宿费;
中途返校的学生,学校根据学生具体返校日期,从6月起开始计收住宿费,当月实际住宿时间不超过15天(含)的不予收费,超过15天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收取住宿费。
由于住宿费退费工作涉及学生人数多,学校将分批次办理退费,退款于2020年7月底左右汇入学生在校登记的中国银行卡内。
退费标准测算咨询: 021-37667070(松江校区)、
021-62378118(延安路校区)。
退费到账咨询: 021-67792147
东华大学
2020年7月13日